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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東亞青運、東奧正名 體現兩岸制度差異

作者: 張宇韶/兩岸政策協會研究員

近期兩岸關係詭譎多變,呈現出善意衝突並存的特質,除了體現目前欠缺信任下政治不穩定的現象外,兩岸人民之間的情緒也無形被激化,這可從一系列看似無所關聯卻存有內在邏輯的事件中看出端倪,也說明了北京對台政策「成之在我,我說了算」的強硬立場。台中東亞青運主辦權被中國以蠻橫的方式取消就是一個典型。
 
東亞奧林匹克委員會(EAOC)不久前召開臨時理事會,動用舉手表決,取消2019年第一屆東亞青年運動會(EAYG)台中的舉辦權。北京持的理由強硬但滑稽,對象直指台灣民間團體所發動的「東奧正名運動」,從中國官員的言行嗅到了某種「上對下」的規範訓誡言詞。
 
或許中國官員不理解,歷來臨時改換奧會賽事主辦權,只有在「主辦方財政困難」或「主辦方政治動亂」才會出現此種狀態。在憲政主義下,人民與社會團體都有言論主張的自由,只要符合法律程序規範,提出公投連署爲國家賦予權利,以此為由封殺台灣的主辦權,破壞國際慣例的正是北京自己。
 
北京始終不能理解的是,在台灣的民主政治下,很多事情根本不是政府說了算,即便民進黨目前掌握行政與立法優勢,但是總統的權利行使以及行政部門的政策制訂,都必須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進行,這與中共以黨領政與「議行合一」的體制截然不同。直言之,民進黨不可能在東奧正名中,讓台灣的小黨或公民團體扮演「中共領導下多黨合作制」的黨政模式,或是「民間組織掛靠官方」的統合主義式下國家社會關係。相對來說,政府不僅無權無故調動民間社會的力量,也無法阻擾民間社會團體「由下而上」的公投連署。
 
台灣的民主政治已進到憲政主義與公民社會的階段,這也意味限制政府權利與保障人權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直言之,免於恐懼的自由以及避免國家對於私領域的無故干涉是台灣社會的普遍意識,政府絕對無權透過各種管道對藝人遂行直接或間接的「政治審查」,或是要求對其身分認同進行「政治表態」。相對的,公民有權對權力擁有者或政府進行挑戰與質疑,甚至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利,這不僅不涉及所謂國家安全顛覆或社會秩序的解體,更是進步價值的表現。在此前提下,李明哲的罪名與宋芸樺獨白都不會在台灣當下出現。
 
北京的思維很簡單,這是對西方普世價值的反噬,更是與台灣競爭現代性的話語詮釋權;兩岸不僅存有制度之別,更是話語權之爭。在北京眼中,一個著重強人政治的威權保守政治體制、經濟增長甚於社會合理分配、著重規範性價值與社會控制、強調國族主義的情感動員並以其為中心的「新朝貢體制」的國際體系,這種「由上而下」或是「強國家弱社會」的秩序,才是符合中國國情與未來發展中國家的典範。這與台灣所強調憲政主義下的有限政府、強化人權的保障、平衡經濟發展與社會分配的衝突、注重多元開放的價值文化、重建公民國族主義截然不同。